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小江镇怡晟大理石场年开采1.25万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矿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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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小江镇怡晟大理石场年开采1.25万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县小江镇怡晟大理石场 建设地点: 阳山县小江镇水槽村横山磅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山县小江镇水槽村横山磅,矿区面积约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作为周边林地灌溉,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影响。生产废水:采装抑尘用水、道路喷洒用水以及排土场抑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勾机和运输车产生的废气;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勾机和运输车等机械以柴油为主要燃料,年使用柴油量少,产生的废气量小,另外通过使用轻质柴油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这样项目勾机、运输车等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3)固体废物:项目弃土弃石回填、用于露天采场道路以及矿山道路修建;生活垃圾中主要含有容易生物降解的有机物以及性质稳定的塑料等无机物。生活垃圾如不进行清扫收集和随地丢弃将会污染环境。因此建议建设单位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填埋前应进行填埋场地硬底化并对生活垃圾进行消毒。 (4)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开采时间管理,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工作,再经山体阻隔、自然距离衰减,正常情况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且项目周围附近370m范围内无居民点,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处理后,在经距离的衰减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5)植被水土保持:在生产的同时切实做好生态恢复和重建工作,对废石场堆满部分进行及时覆土绿化,植被恢复。设计水土保持方案并及时落实实施。开采年限结束时覆土平整,种植草木防水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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