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宜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居贰号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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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宜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居贰号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宜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阳山大道北东侧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864号)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阳山县阳山大道北东侧,项目占地面积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产生的居民生活污水和商业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废气采取加强停车场排风及周边绿化的防治措施;住户厨房燃烧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实施无组织排放;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等装置净化后再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风机引至楼顶排放。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商业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社会活动场所产生的噪声,类比分析其噪声介于60~85dB(A)之间,项目采取进出小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禁止小区内大声喧哗等措施进行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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