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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宜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居贰号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14-09-08 00: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宜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居贰号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9月82014年9月1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宜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居贰号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县宜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山县阳山大道北东侧

环评机构: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864号)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阳山县阳山大道北东侧,项目占地面积为9456.56m2,总建筑面积为60867.77m2,规划建设4栋电梯楼(其中123号楼为24层,4号楼为27层)和1个一层的地下室。项目的使用功能为住宅兼容商服,其中12层为商业裙楼、住宅,3层以上均用作住宅。项目规划不设置地上停车位,共设置地下停车位218个。项目总投资为1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产生的居民生活污水和商业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废气采取加强停车场排风及周边绿化的防治措施;住户厨房燃烧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实施无组织排放;住户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等装置净化后再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风机引至楼顶排放。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商业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定期清理,统一处置,并要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社会活动场所产生的噪声,类比分析其噪声介于6085dB(A)之间,项目采取进出小区机动车禁鸣喇叭,禁止小区内大声喧哗等措施进行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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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9-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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