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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阳山石螺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14-11-12 00: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阳山石螺加油站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1月122014年11月1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阳山石螺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清远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

阳山县小江镇石螺旧107国道边

环评机构:

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73号)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阳山县小江镇石螺旧107国道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884.50㎡,其中加油亭占地面积300㎡,储罐区占地面积80㎡,加油站站房占地面积50㎡。年销售92#汽油200t0#柴油240t。项目总投资68万,其中环保投资约为8万元,占总投资的11.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7.39t/a,由于生活污水为性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采用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园地的肥料,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2)废气: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589t/a,本加油站安装了油气回收系统,则项目年排入大气的非甲烷总烃量0.0295 t/a,加油站污染物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25g/m3

3)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过围墙和距离对噪声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4类及2类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份,回收有效问卷30份,大部分公众知道本项目的建设,无人持反对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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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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