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阳山县阳城镇西牛塘红土场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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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阳山县阳城镇西牛塘红土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阳城镇西牛塘红土场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阳城镇石坳村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银台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76号)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阳山县阳城镇西牛塘红土场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阳山县城区220º方位,矿区中心点地理座标为:东经112°34'5.5",北纬24°24'20.3"。该矿山面积0.0185km2,最高开采标高+700m,最低开采标高为+650m,保有资源储量8.6万t,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6.88万t,开采储量为6.54万t,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根据矿区储量规模、市场销售情况、矿场生产条件和产品的销售价格等综合因素,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为水泥用料红土1.0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7.5年。项目总投资约为5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41.6t/a,由于生活污水为性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采用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林地及农田的肥料,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通过洒水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经和废土石,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土石中表土用于土地复垦,废土石其它部分用于公路填土,剩余运至排土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挖掘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过距离对噪声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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