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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13-12-16 00: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字体: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以上假期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其节假日放假调休安排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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