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康牧种养有限公司年出栏商品猪1200头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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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康牧种养有限公司年出栏商品猪1200头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县康牧种养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山县青莲镇高峰寺山村白芒络 环评机构: 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73号)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阳山县青莲镇高峰寺山村白芒络,总用地面积约为250亩,其中山地120亩,山塘水面130亩。主要建设有猪舍、饲料室、办公住宿用房等。项目采用自繁自育养殖工艺,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1200头。项目总投资约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3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所产生的废水通过场区内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进入沼气工程进行发酵,然后排入鱼塘(稳定塘)进一步氧化消化,经处理后的水质用于厂内果树的肥料。 (2)废气:对于恶臭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可以采取将猪粪便及时清运,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加强场区、厂界绿化和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措施,使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猪粪、病死猪尸体、胎盘、医疗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猪粪用于果树肥料,病死猪及胎盘废物采取安全填埋措施,医疗废物由防疫部门带走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本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猪只叫声、风扇等,噪声声级范围70-80dB(A),通过猪场的围墙阻隔,周边树木及山体的屏蔽作用,距离衰减以及空气的吸收,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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