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二、春节:
三、清明节:
四、劳动节:
五、端午节:
六、中秋节:
七、国庆节:
以上假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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