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精神,从4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2:30—6:00。
中共阳山县委办公室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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