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
一、招聘范围
2012年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应届(含暂缓就业)毕业且专业对口的国家计划生(偏缺学科教师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服从安排,安心工作;
(三)外县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本县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五)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免笔试。
三、招聘学科和人数
师范类本科优先考虑,大专毕业生招聘人数视本科毕业生招聘人数情况而定,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具体招聘岗位如下表:
学科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物 理 |
化 学 |
历 史 |
地 理 |
生 物 |
体 育 |
舞蹈(音乐) |
合计 |
县城中学 |
|
3 |
4 |
|
2 |
4 |
7 |
3 |
2 |
2 |
27 |
乡镇初中 |
2 |
3 |
2 |
5 |
3 |
1 |
1 |
2 |
2 |
2 |
23 |
小计 |
2 |
6 |
6 |
5 |
5 |
5 |
8 |
5 |
4 |
4 |
50 |
(说明:乡镇初中是指杨梅中心小学初中部、太平镇第二小学初中部、秤架民族学校初中部。)
四、招聘程序
(一)本科类
1、报名:有意到阳山应聘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生请本人于
2、面试考核: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学科专业、综合素质进行审查考核。
3、聘用:符合学科需要经双向选择并呈上级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大专类
1、报名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提供资料: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归还本人)及《阳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审核表》(阳山县教育局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3张小一寸相片。
2、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所有应聘者采用同一试题,成绩满分为100分。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阳山县南阳中学
3、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规定执行,费用由报考者负责。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阳山县人民政府和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试用期一年,服务最低年限五年。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待遇。由教育局统一调配缺科学校,不服从组织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城南开发区韩愈路2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63---7800412
电子邮箱:rsg7800412@163.com
邮政编码:513100
阳山县教育局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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