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阳山佳旺矿业有限公司年选10万吨铁矿石项目
(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阳山县太平镇龙塘村亚大塘山。
(3)项目性质:属于新建项目,铁矿采选(B0810)。
(4)项目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5)项目内容:项目用地面积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选矿废水含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等,经处理后废水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能够符合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和地表水Ⅲ类功能区的要求。
(2)项目大气污染源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拟采取喷雾抑尘等环境保护措施,经处理达标排放。
(3)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来自破碎机、球磨机、泵等设备,采用低噪设备、隔声、加装消音、减振设备等措施处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沤后用作肥料。尾矿贮存在所选定具有防渗措施的尾矿库内,和污泥一起定期卖给附近砖厂作为制砖原料。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各项环保措施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电话联系,联系方式见8。
5、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项目周边工业企业单位、附近村民、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①来电、来信反馈意见;②发放调查表;③可以在本公告、环评简本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7、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山佳旺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太平镇龙塘村亚大塘山
联系人:
电话:18607531280
8、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工
联系电话:0371-6582670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1801号
Email:lansen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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