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的,可以征集。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入伍基本条件
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放宽到24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身高体重: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15%;女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身高-110)㎏。
视力:陆勤兵岗位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各类身体条件兵另有要求。
◎入伍基本政治条件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规定: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具体程序
一、参加兵役登记。首次参加登记的公民在登记后向兵役机关领取兵役证,往年已登记过的公民应持兵役登记证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核登。
二、参加征兵体检。在参加兵役登记后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区县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三、接受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在新兵到达部队一个月内,其家属到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按其农业、非农业户口,分别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
五、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果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女兵征集工作须知
(一)征集对象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l7至19岁(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1991年1月l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89年1月l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四)征集组织
女兵征集组织方式,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可以由省(区、市)统一组织,也可以安排地市组织,还可以划片集中组织。由地市组织或划片组织女兵征集的,省(区、市)根据网上初选预征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将女兵征集任务下达至地市。县级征兵办公室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征集程序
女兵征集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征集对象需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0日至11月5日18时。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择优选择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预征对象。11月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在户口所在地应征。
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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