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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时间: 2011-05-27 00: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字体: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阳山县境内部分乡镇(小江、青莲、岭背)河砂开采权(招标编号:0658-1101SZTC9109)经报清远市水务局备案,阳山县水务局对小江、青莲、岭背三个乡镇共9个标段的河砂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阳山县境内部分乡镇(小江、青莲、岭背)河砂开采权(招标编号:0658-1101SZTC9109)项目包括:小江一标段、小江二标段、小江三标段、青莲一标A1标段、青莲一标A2标段、青莲第二标段、岭背蒲芦洲标段、岭背新村标段、岭背马落桥标段共9个标段。

二、河砂开采期限

1、河砂开采期限为12个月。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的经营(或开采)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

    32008年以来没有违法采砂纪录。(以广东省水利厅、清远市水务局登报或网站公布为准,下同)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上述全部标段或部分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每标段分别提交一份,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适用于法人投标申请>或投标申请人亲笔签名<适用于自然人投标申请>

1 法人机构参加投标的:(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4)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托人报名);(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适用于受托人报名)。

    2、自然人参加投标的:(1)营业执照副本;(2)自然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名,报名时应交验原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

    (1) 时间:2011622011 63每天上午  9 30   11 30 ,下午14  30 16  30 (节假日除外)。

    (2) 地点:阳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阳山县韩愈路28号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六、咨询联系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相关咨询联系人:先生(交易中心)电话:0763-7803607;邓先生(招标人)电话:0763-7800351;李靖晖(招标代理)电话:0763-3382526

 

        人:阳山县水务局          

招 标 代 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 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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