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酒类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和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酒类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凡2009年12月31日前申领《广东省酒类零售许可证》的全县酒类经营企业于今年5月31日前,请携带《广东省酒类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从业人员资格证书、2009年执行酒类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的报告等资料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经贸局办证窗口办理年检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梁小姐,电话:7801246)
阳山县经济贸易局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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