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2009年12月15日上午9:00时在阳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调整县城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听取听证参加人对县城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原来0.5元/m³调整到0.80元/ m³方案的意见。听证会听证人、参加人名单如下:
听证人(5人):梁勇华、陈伟坚、邹光远、傅志光、胡琦。
参加人(30人):陈章钦、陈永学、李学森、孙燕萍、陈金星、李桥先、刘少彬、冯锡荣、廖玉英、李科晓、黄万里、邹雪珍、杨晨辉、黄秋林、骆海军、梁少辉、艾成明、蒋国华、易升和、叶伟芳、冯秋群、吴少芬、蔡什香、龙文飞、黄智洪、李凤球、陈福明、古广树、邝艳芳、江星卫。
特此公告。
阳山县物价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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