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省经贸委《关于做好我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粤经贸市场[2009]104号)的工作部署,经核查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原则同意阳山县黎埠业记综合店等6户零售商店为阳山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现公告如下:
1、阳山县黎埠业记综合店
2、阳山县黎埠文丰家电商店
3、阳山县岭背东达电器维修部
4、阳山县城南伟业科技服务部
5、阳山县阳城新天地资讯科技店
6、阳山县黄坌永兴机电维修部
特此公告
阳山县经济贸易局
二00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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