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11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2日,共3天。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以上通知不另发文。
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