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城市规划,改善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拟对阳山县城北松荣大道一带约521.32亩土地进行储备,同时,建设松荣大道及两边市政配道设施,迁建武警中队和看守所。现向社会公开征选合作伙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项目:位于阳山县城北松荣大道一带,总面积约521.32亩(其中:346.99亩为商住用地,80.5亩为道路用地,93.83亩为带征用地和安置用地)土地合作开发,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地块内道路、路灯、绿化、供电、供水、排污、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迁建武警中队、看守所。
二、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见《合作开发合同书》。
三、公告限期:2009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四、报名条件:
1、公告期限内接受申请及报名。
2、申请人应接受公告及文件的约定,有支付该地块前期开发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的能力(提供银行资金证明)。
五、确定合作伙伴的方式:
1、在公告期限内只有一家投资者报名,提出合作申请,且申请人符合各项条件要求的,即直接确定为合作伙伴。
2、在公告期限内有两家或以上投资者报名,提出合作申请的,则由本办公室在公告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由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合作伙伴。
六、申请人被确定为合作伙伴后,须在两天内签订《合作开发合同》,按合作开发合同约定,分期支付该地块征收储备投资款和相关工程建设。
七、有意者请于2009年6月24日前到本办公室索取资料,并在报名前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汇入到指定帐号:阳山县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帐号:4400176110105900009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山支行。
八、详细资料备索。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13602929575
阳山县公有资产管理办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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