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山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阳贫[2016]2号)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拟将扶贫资金安排给岭背镇、阳城镇、杨梅镇、江英镇、七拱镇、小江镇,用于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31日—9月6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或单位监督,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县扶贫办反映。
邮箱:ysfpb7800058@163.com 监督电话:7800058。
阳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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