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清府办〔2018〕50号)精神,阳山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起草了《阳山县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时间: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日。
公告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我局。
来信、来函请寄:阳山县韩愈路28号,邮编:513100,电子邮箱:xxyw7803628@163.com,联系和传真号码:07637803628,联系人:邱概原。
附件:阳山县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阳山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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