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的规定,本馆自通告之日起,向社会开放第一批自形成之日起已满25年且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此次开放的档案主要是馆藏1998年前形成的符合开放规定的档案共13个全宗1710件。
二、利用手续
1.中国公民和组织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有效证件,均可到本馆查阅。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凭回乡证、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3.外国人和外国组织,按照《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经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4.开放档案的复制、出具证明、咨询、公布、出版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查阅时间
1.除法定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外,县直机关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查阅。
2.法定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查阅,可提前通过本馆查档电话提前预约。
阳山县档案馆查档电话:0763-7882060
特此通告。
阳山县档案馆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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