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粤财行〔2022〕129号),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阳山县68万元。
现将阳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给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阳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3--7804254
附件:阳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xlsx
阳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23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