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祭扫 绿色清明
——致全县人民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草长莺飞,清明将至。当前,我县天气持续干旱,降水量比常年显著偏少,2023年2月23日县气象局发布的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持续生效,森林火险高度危险。在这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下,清明节及前后一段时间各乡镇的祭祖扫墓等活动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引导群众以安全、文明、绿色的方式追思先祖,做到“安全祭扫、绿色清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理念,安全祭扫。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祭祀行为,通过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符合新时代特点的祭奠方式寄托哀思,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祭拜先人,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对乡村分散墓地、历史埋葬点的祭扫活动,乡镇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做好宣传引导;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上山,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
二、示范带动,以身作则。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科学,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氛围,积极向身边亲朋好友、街坊邻居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影响带动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尚。
三、牢记防火,安全第一。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的范围为森林防火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县政府已发布实施《森林禁火令》(阳山县人民政府令第5号),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7801249、12119或110,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得随意扑救。
四、防火红线,切勿触碰。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山。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县父老乡亲,让我们大力弘扬“绿色、生态、文明”的新时代理念,以平安祭扫、低碳祭扫、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表达对逝者的思念,为共同守护阳山的一草一木、绿水青山,全面实施“绿美阳山”行动增添光彩。
阳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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