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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公告
时间: 2023-01-11 09:05    来源:阳山发布   点击: - 【字体: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县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商投资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规定,现将我县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2年12月31日前,由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实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的“多报合一”,“多报合一”年报的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一)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amr.gd.gov.cn:81/aiceps/liaisonsLogin.html)或下载并登陆“粤商通”APP填报2022年度报告。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amr.gd.gov.cn:81/aiceps/liaisonsLogin.html)或下载并登陆“粤商通”APP填报2022年度报告,也可以提交纸质年度报告的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四、法律责任

  (一)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逾期未报送的,将会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其他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的年报工作,相关市场主体在年报报送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到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还可以拨打以下电话咨询: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802353

  特此公告。



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来源: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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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市场主体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公告
时间:2023-01-11 09:05
来源:阳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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