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阳山发电有限公司办理使用位于杨梅镇何皮村、杨梅林场的土地面积16.1063公顷,用作三峡清远阳山石羊楼风电场施工便道及风机建设施工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关于三峡新能源阳山发电有限公司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阳自然资(临时)字〔2023〕1号)。该临时用地已使用完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法》等文件要求,需对该临时用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三峡新能源阳山发电有限公司现已对16.1063公顷土地进行复垦,并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26年9月4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杨梅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专家及土地权属人代表组成验收组,对该复垦项目进行了验收论证,拟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现将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1日-2026年10月12日。
联系人:蓝炳南 联系电话:0763-7820398
凡对上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竣工图
关于三峡清远阳山石羊楼风电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公示 (1).pdf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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