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有关规定,为规范阳山县丝苗米产业园后期处置工作法律服务机构遴选工作,保障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法律服务机构担任阳山县丝苗米产业园后期处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阳山县丝苗米产业园后期处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
2.项目概况:阳山县丝苗米产业园已被摘牌,为做好后期处置工作,提升后期处置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遴选1家法律服务机构。
3.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阳山县丝苗米产业园后期处置工作完成,预计时长3-5年。
4.预算金额:3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为阳山县丝苗米产业园后期处置工作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起草、审查、修改阳山县丝苗米产业园后期处置相关的工作方案、公告、通知等法律文书;
3.为处置丝苗米产业园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4.参加阳山县召开或组织本项目工作的重要会议、谈判不少于10次;
5.接受委托办理丝苗米产业园后期处置有关的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三、遴选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连续5年以上律师执业资格,项目成员至少2名律师连续5年以上律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具有丰富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经历,具备服务社会公共事务的意愿,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3.法律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熟悉政府工作规则和流程,能够及时、高效响应本单位法律服务需求。
四、遴选方式
通过综合比对、集体研究,最终确定1家服务机构。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仅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节假日、周末不予受理,逾期递交材料不予接收)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1.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近三年内法律服务机构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承诺书或证明;
3.法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从业人员概况、荣誉、业绩等;
4.项目成员资质证明,相关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和经历证明材料;
5.服务收费标准及报价方案。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七、报名提交地点
报送单位:阳山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详细地址: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10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君兴
联系电话:0763-7805432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报名、资料制作、现场对接等所有相关成本。
2.报名材料仅作为本次项目遴选使用,我局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涉密资料保密。
3.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内控要求开展代理工作,因工作失误、流程违规、资料缺失造成项目延误、整改追责、资金风险的,我局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应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阳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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