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服务资源开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组织开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各乡镇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农业生产托管运营中心、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等现有服务资源,积极动员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强村公司等主体参与申报,鼓励不同主体以联合体形式申报。坚持公平、公开、择优原则,重点面向粮食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遴选资源整合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群众认可度高的运营主体,杜绝暗箱操作、优亲厚友,防止出现“垒大户”、市场垄断,兼顾扶持中小服务主体发展。
二、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可以为单个主体,也可以为联合体。包括: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强村公司等。
联合体申报相关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4家,明确牵头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清晰约定各方职责分工、服务片区,联合体全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申报。
分为粮油种植类、特色产业类(蔬菜、林果、茶叶、水产、畜禽养殖)两大类型。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粮油种植类(须同时满足)
1.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相应经营管理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涵盖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环节,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
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人员、场地、设备设施:
①配备(含聘用)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固定人员占比50%以上;
②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及配套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③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含手续完备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
4.具备较强资源整合、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资源;
5.社会信誉良好,无重大失信、违法记录,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业务指导,服从农业应急救灾统一调度;
6.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相关政策及实操要求。
(二)特色产业类(蔬菜、林果、茶叶、水产、畜禽养殖)
在粮油种植类基础上拓展特色产业服务功能,各乡镇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实际,重点核查主体特色产业服务能力、服务规模、场地设施、资源整合能力。
四、申报需提交材料清单
(一)《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书》(含主体基本情况、服务规模、设备场地、人员情况、资源整合方案、后续运营实施方案);
(二)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强村公司提供设立相关批复文件;
(三)近2年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佐证材料:托管服务台账、服务合同、作业影像、服务面积证明等;
(四)场地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土地租赁合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等,证明场地面积≥2000㎡;
(五)农机设备清单:农机具购置发票、登记证书,核算农机(设施)资产原值;
(六)人员材料: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证明(区分固定人员、聘用人员);
(七)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无重大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八)若为联合体申报:提交完整盖章《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分工、服务范围、权责及连带责任;
(九)其他佐证材料:获得的荣誉、项目实施业绩、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展情况等相关材料。
全部申报材料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纸质版一式5份,同步报送PDF电子版。
五、遴选评审标准(县局组织评审,总分100分)
(一)主体基础条件(20分)
1.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年限,满2年得基础分,每增加1年适当加分;(基础分7分,加满封顶10分)
2.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无失信违法记录,存在不良记录酌情扣分;联合体申报的,核查全部成员资质条件。(10分)
(二)服务规模与作业能力(30分)
1.粮油类
(1)年度服务规模(15分)
- 年服务面积 5000亩(含)—8000亩;(得基础分10分)
- 年服务面积 8001亩—12000亩;(加2分,得12分)
- 年服务面积 12001亩以上;(加满封顶15分)
(2)全程机械化、全链条服务能力(15分)
完整具备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八大服务环节:
- 八项服务环节齐全、全链条自主实施;(得15分)
- 缺1个服务环节;(扣3分)
- 缺2个及以上服务环节;(本项最高得6分)
- 仅提供单项或少数碎片化服务,不得分。
2.特色产业类(蔬菜、林果、茶叶、水产、畜禽)细化评分标准(30分)
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以特色产业服务规模、服务链条完整度、专业化服务能力为核心评分依据。
(1)特色产业服务规模(15分)
- 年度特色产业托管服务 500亩(含)—1000亩;(得基础分10分)
- 年度特色产业托管服务 1001—1500亩;(加2分,得12分)
- 年度特色产业托管服务 1501亩以上;(加满封顶15分)
水产、畜禽产业按服务养殖水面、服务养殖批次/存栏规模等同认定核算。
(2)特色产业全链条服务完整度(15分)
根据对应特色产业生产规律,考核产前物资适配、种苗繁育、标准化种养指导、绿色防控、水肥管理、采收分拣、初加工、仓储保鲜、产销对接特色专属服务链条:
- 具备7项及以上特色产业专属服务环节、服务体系完整;(得15分)
- 具备5—6项服务环节;(得11分)
- 具备3—4项服务环节;(得7分)
- 仅提供2项及以下简单服务(得3分)
- 无特色产业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得分
(三)场地、设备、人员配置(25分)
1.场地面积达标,手续完备;(8分)
2.农机装备数量、资产原值;(9分)
3.人员配置,总人数、固定人员占比达标情况。(8分)
(四)资源整合与运营方案(12分)
1.整合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资源的能力;(6分)
2.提交的运营实施方案完整性、可行性,包含管理制度、标识标牌设置、人员岗位、收益分配机制、服务模式。(6分)
(五)社会效益与应急保障(13分)
- 联农带农成效,带动小农户数量;(7分)
- 服从应急救灾调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情况。(6分)
备注:出现弄虚作假、材料造假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六、确定运营主体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评审、集体研究方式确定运营主体。
七、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一)乡镇组织发动:请各乡镇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申报,乡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核对,核实材料真实性;
(二)报送时限:请各乡镇于2026年9月12日前,将申报主体全套纸质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逾期不予受理。
(三)县级遴选: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开展评审、集体研究,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择优确定我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结果按要求汇总后按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摸清底数。各乡镇全面摸排辖区各类社会化服务站点、服务主体资源,做好动员,引导符合条件主体积极申报。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择优,严禁人为设置门槛、优亲厚友,兼顾培育中小服务主体。联合体申报的要重点审查联合体协议,严防空壳、挂靠拼凑联合体。
(三)强化初审。乡镇做好申报材料初步把关,重点核对服务规模、场地设备、人员等关键指标真实性,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
附件:1.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书(模板)
2.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模板)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4日
(联系人:黄瑞和,联系电话:780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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