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对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进行公示。
一、宗地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阳山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2、土地坐落:阳山县城南马路岗;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阳府国用(1998)字第00012号;
4、土地使用权面积:2071.87平方米;
5、拟分割方案:地块一929.62平方米,地块二902.25平方米,地块三240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2026年6月6日—2026年6月12日,共7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项目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4、逾期无争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清远市阳山县北门路362号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513100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
咨询电话: 0763-7820528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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