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体制,根据我县机构职能调整和工作部署,自2026年1月起,原由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经办的各项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已整体移交至县医疗保障局及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承担。

2026年1月6日,为确保经办服务无缝衔接、平稳过渡,县医疗保障局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紧密对接,积极协同,全力做好业务、档案、系统、数据等各项移交工作,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服务水平不降低。
县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将以此次职能优化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全县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规范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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