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金顺力发电有限公司因阳山县雷公岩风电场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位于阳山县小江镇塘冲村、黎埠镇界滩村的土地面积合计17.1968hm2,用作风机的修建场地,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关于阳山县金顺力发电有限公司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阳自然资(临时)字〔2021〕3号)。该临时用地已使用完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法》等文件要求,需对该临时用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阳山县金顺力发电有限公司现已对需复垦的17.1968hm2土地进行复垦,并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25年7月31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小江镇人民政府、黎埠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专家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了验收论证,拟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现将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2025年9月6日。
凡对上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阳山县雷公岩风电场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图.pdf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8日
联系人:蓝炳南 联系电话:0763-782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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