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公告
阳自然资(确权)〔2025〕第004号
经阳山县秤架瑶族乡人民政府申请,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相关规定,我局经初步审核,拟对坐落在阳山县秤架瑶族乡大陂村的秤架革命烈士陵园93.77平方米土地进行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2025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提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确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山县自然资源局三楼自然资源登记和测绘管理股(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62号) 联系电话:0763-7820109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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