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连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十一经理部因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第十一标段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位于阳山县黄坌镇黄坌村、岭背镇岗头村、户稠村、黄屋村、犁头村、莲花村的土地面积合计7.1137hm2,用作高速公路项目部营区驻地、弃土场和泥浆储存池临时用地,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关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连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十一经理部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阳自然资(临时)字〔2019〕001号)。该临时用地已使用完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法》等文件要求,需对该临时用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连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十一经理部现已对需复垦的7.1137hm2土地进行复垦,并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25年1月15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黄坌镇人民政府、岭背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专家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了验收论证,拟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现将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8月15日。
凡对上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蓝炳南 联系电话:0763-782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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