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阳山县2025年15宗闲置土地认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53号令)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内的15宗闲置土地发出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调查结果反馈,我局认定上述15宗闲置土地为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并已向土地权利人发出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向相关抵押权人和部门报送了《闲置土地情况告知书》。现将上述15宗闲置土地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宗地情况详见附表。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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