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等文件规定,阳山县教育局对阳山县博林实验学校提出的调整收费申请进行综合评价并报我局审核。我局结合成本调查审核结论,并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学校办学条件、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了阳山县博林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征求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有关意见或建议(请注明意见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与收费管理股)。办公(传真)电话:7803620;电子邮箱:ys7803620@163.com。
附件:阳山县博林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