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第九标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的公示
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第九标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位于青莲镇深塘村、峡头村和中心村,临时用地批复文件《关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连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九经理部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阳自然资(临时)字〔2019〕003号),批复使用土地面积合计19.8298公顷,用途为高速公路项目部临时办公用房、加工场、搅合站、材料堆场、弃土场、施工便道等。现该临时用地已使用完毕。
经核实,该临时用地项目部分土地涉及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清远段)工程建设用地范围,批文《自然资源部关于广州从化至清远连州高速公路(清远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162号),涉及面积12.9624公顷属于合法建设用地,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不再进行土地复垦。因此,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复垦义务人需对该临时用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面积为6.8674公顷。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连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九经理部现已对复垦责任土地进行复垦,并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22年12月15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青莲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专家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核查,经验收组论证,拟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现将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31日。
凡对上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咏仪 联系电话:0763-7820398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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