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阳山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局将公开举行阳山县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阳山县县城范围内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阳山县县城范围外(含乡镇)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对阳山县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9日
地点: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六楼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范围和条件
(一)阳山县县人大代表、县相关单位代表;
(二)各乡镇选派代表;
(三)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
(四)社会代表,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我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四、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四)联系方式:阳山县自然资源局范丽红、陈正濡(0763-7820528)
五、其他事项
(一)经审核后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二)听证会代表应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的,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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