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又有一批车辆 因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多次违法未处理 等问题而被公安交警“盯”上! 快@您的朋友看看,有没有他名下的车辆? 转告他尽快办理相关业务!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给上路行驶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此车辆的机动车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并督促当事人限期对机动车进行补检,同时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 请相关车辆车主对名下车辆加强管理,依法检验、报废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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