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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2-05 15:11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市实施纲要,认真组织学习《阳山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助力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强富绿美新阳山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第一间将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宣讲,带头组织学习研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2023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百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原著内容,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我党矢志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的坚定决心。

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要的财产,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了《阳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履行职能、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纠纷化解和普法教育等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县委“1+123”具体部署推动法治阳山建设

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议题,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法治思维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自然资源工作中来,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了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查询以及打印不动产证书服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方便、快捷、智能的办事渠道。

二是优化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服务,实现“一窗受理”。通过设立和完善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在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的基础上,将增量房转移登记等所有业务纳入“一窗受理”业务范围,把“最多跑一次”体现到实处。除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基本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和“不动产+民生服务”,提高服务能效。构建“一个平台”、“四个入口”的服务体系,依托“数字政府”和“政务云”大数据资源,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连接实体窗口、政务服务网、粤省事、自助设备四类服务载体,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已实现网上预审、网上申办、网上预约、进度查询。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即可申办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受地域限制。同时,在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时,一并提交符合办理用电、用气、用网等的申请资料,通过系统信息共享达到并联审批,减少群众来回跑动。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是规范性文件落实管理要求。本年度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已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政府公报公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制度和程序。同时,我局按照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政策的合法性和连续性,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2023年印发了《阳山县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资源管理办法》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是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实施。聘请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有效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坚持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为突破口,依据以往办事数据,对本部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甄别、准确判断、逐项审查,对照市级部门相关工作,市级已经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要全面推行。近年来,制定了本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已进行公示公开。

3.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依法调查处置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积极跟进调查行政检查、投诉举报、移交等方式发现的线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推进“阳光执法”工程。2023年依申请人申请举行行政处罚听证6场次,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保障当事人权利。

二是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小组。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工作,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小组,根据局领导分工以及中层干部变动及时调整,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查处案件进行会审,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

4.加强全面管控权力运行,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吸收有关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强化社会监督。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监督,依法受理、处理群众举报投诉。2023年答复处理“12345”政务热线群众咨询183宗,答复率100%。

二是严格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对权利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等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2023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工作,累计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宗,答复率100%。同时对我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项目成果、县城范围内、外土地征收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组织了公开听证,听取社会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

5.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保持投诉渠道畅通有效。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和要求,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涉稳问题处理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箱,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信访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及时回应市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2023年共收到信访件17宗,均已按信访程序办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环境平稳可控。

二是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组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8宗,并按时派员到法院出庭应诉,依法提供证据材料以及法律依据;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宗,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县行政复议办沟通联系,配合与当事人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

6.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教育

一是结合日常信访接待群众工作、日常执法巡查以及“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有利时机,深入乡镇、村居、公园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百余场次,派发有关宣传单千余份。

二是申报“广东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我县已向市提交将阳山地质博物馆作为自然资源和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阵地,并于814日开展首个“8·15”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目前阳山地质博物馆作为我市两个项目之一,代表市参加省自然资源·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揽全局,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自然资源工作实践中,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二是落实阳山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八五”普法中期规划,局党组研究制定《2023年阳山县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三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法用法,强化干部学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以及中层干部变动,及时调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

五是组织开展多形式推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各有利时机,多形式利用电子屏、视频、宣传栏、海报、横幅标语、派发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开展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场所等宣传活动。2023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百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二千余份,张贴和滚动播放各种标语千余幅。

二、存在的不足和分析

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政府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自然资源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高,法律专业技能学习、培训、交流不够,经验不足。自然资源涉及业务多、范围广,政策更新频率快,受到人员变动和职务调整等因素影响,干部职工学习和运用政策的能力还远远不足,不能很好地运用新政策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工,未能充分发挥政策的红利效应和规模效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自然资源工作的能力和法律素养有待加强。

二是自然资源执法调查取证过程所需费用较高,自然资源执法经费保障不足,影响案件进度。

三是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还不突出。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在工作的创新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紧扣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为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

一是坚持普法和执法相结合。在巡查、检查、执法过程中,积极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严把行政执法办证关,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和法治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交流,定期开展案件互评、执法指导,学习转变执法观念。

三是落实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对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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