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广州至连州高速公路阳山县青莲段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位于青莲镇中心村、峡头村土地面积合计24101平方米,用作生活办公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阳山县自然资源局〔2020〕006号》。该临时用地已使用完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法》等文件要求,需对该临时用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现已对需复垦的24101平方米土地进行复垦,并向我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2022年12月15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青莲镇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专家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查、资料核查,经验收组论证,拟同意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现将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1日。
凡对上述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剑安 联系电话:0763-7820398
附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竣工图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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