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提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水平,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居)民自治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近期以来,阳山县民政局组织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业务骨干走进全县各镇乡进行授课,分批分配对各镇乡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全员培训。
4月中旬开始,阳山县民政局组织开展全县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员培训。
此次培训自今年4月13日开始。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各乡镇分管民政领导、各乡镇公共服务办负责人、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关于如何做好村务监督工作、管好集体“三资”,实施有效监督进行详细讲解。培训中,授课讲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定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权利和义务、工作流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上应履行的职责、年终考核等重点内容进行逐一说明,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并提出做好村务监督必须具备的四个保障条件:保障人员职数、保障办公场所、保障上班时间和保障建有工作台账。同时,授课还通过引用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及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要求各村(居)务监督委员加强对各村(居)委会资金的监管力度,并贯穿于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督。
培训班上还对当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工作需要。要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职责,既不能越位,也不能出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大胆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使群众看到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效果,感受到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好处。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监督不出位。
此轮培训有效提升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助于让他们更好地协助村(居)“两委”开展各项工作,也为全县村级各项事务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段灿
通讯员:黄国斌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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