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025035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陈剑锋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阳山县韩愈大桥加油站至花阳小学路口路段加装人行道与车道隔栏的建议》(编号第202503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所述路段已实施省道250线韩愈大桥至花阳小学段人行道建设工程,人行道比现状地面标高提升了25㎝,符合城市道路相关规范标准。当前拟对省道250线韩愈大桥至五爱段进行扩建,2024年10月已对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了公开招标,现由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目前已通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该工程项目扩建道路全长9.428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路基宽度45米,双向六车道,沥青砼路面,设计时速60KM/h。预计省道250线韩愈大桥至五爱段扩建工程明年开工建设,因此暂缓实施加装隔离护栏建议。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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