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交复函〔2024〕52号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4033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黄钢用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杜步镇东山村担水坪村至石井村道路硬底化建设的建议》(按编号20240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到的东山村担水坪村至石井村为村道U573线,是杜步镇政府建设、管理和养护。由于“十四五”规划期间,省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点放在建制村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路网联结线、产业路、景区路、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方面,暂时没有下达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任务,也没有专项补助计划。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及桥梁的规划、建设、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保障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如确需对上述路段实施硬底化,建设所需资金需由地方财政解决。故建议由杜步镇政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对该路段实施硬底化,为当地村民解决出行难问题。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梁文卿,电话:7804650)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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