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第2023007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黄敏等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秤架瑶族乡居民委员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要求成立秤架瑶族乡居民委员会,实质要求成立秤架瑶族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于村民委员会调整范畴。调整村(居)民委员会的程序较多,需经多方调查、讨论、论证和评估,若完成所有程序,可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21〕84号),村民委员会调整一般有七个程序步骤:
一是调查论证。由秤架瑶族乡会同县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村“两委”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开展调查研究和充分商讨,进行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和相关风险评估,形成调整可行性报告,制定调整方案。
二是村民表决。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调整方案分别交由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表决,并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示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调整的民主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征求意见。秤架瑶族乡人民政府将村民会议表决通过的调整方案,征求县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会同村“两委”对相关意见进行归纳整理、研究论证、充分吸纳。
四是提出申请。调整方案经秤架瑶族乡党委、人民政府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报请县民政部门审核。
五是审核批复。县民政部门会同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六是报请备案。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要审查备案资料的程序性、合法性、完整性。
七是组织实施。秤架瑶族乡人民政府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及时依法有序组织实施调整工作,做好调整后的村“两委”和其他组织的选举(推选)以及建章立制等工作。县民政部门依法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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