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雷小妹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迅速对县城内及城中村的河涌、市政道路排水管道进行清淤的建议》(按编号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县城市政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我局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发现损毁或淤堵,第一时间安排施工队进行清淤或修复。由于资金有限,未能对河涌、市政道路排水管道进行规模淤。
您所提建议,是一项民生工程,目前我局正在实施阳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进展为61%;谋划项目阳山县城区内涝点整治和排涝站水毁修复工程,不断推进县城河涌、市政道路排水管道清淤。同时,将积极配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进实施阳山县城区雨水管网提标工程,有效解决县城内及城中村的河涌、市政道路排水管道清淤工作,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平稳运行。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水利局
2026年5月28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