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英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白莲村庙角到坎头村、坎头村到何屋桥头(对头弯)路经仕坌村此路段公路拓宽的建议》(按编号第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保障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建议提到白莲村庙角到坎头村、坎头村到何屋桥头(对头弯)路经仕坌村此路段为农村公路C007线和C008线。若要拓宽该道路,则建议:1.太平镇采用“四不补”等政策方式解决公路拓宽的建设用地,并平整路基;2.太平镇组织并广泛发动沿线村委、受益企业、群众和挂扶单位捐资助工,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先行建设路基工程;3.由太平镇做好“单改双”建设规划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届时,我单位将积极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争取早日批复建设计划,以便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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