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7号“建议”的答复
邹国静代表:
您在阳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疏浚和加固七拱河围龙、沙陂、田庄段河床河堤的建议》(按编号第1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情况太平镇围龙村、沙陂村、田庄村辖区内的七拱河围龙、沙陂田庄段的河床越来越高,河堤及河岸水土流失情况日益严重,经我局会同太平镇水利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属实。按照《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206号)要求,已将七拱河列入2023-2025年阳山县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规划,其中治理河段包括围龙、沙陂、田庄段和清水河。该项规划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核正报水利部审批,待审批通过和资金下达后,将一并对河道进行疏浚和加固治理。
建议在上级计划下达之前,请太平镇镇政府和沿河村委落实好防汛应急预案,完善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保障河道防洪安全。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水利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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