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雪梅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改善杨梅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议》(按编号第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派员到杨梅学校实地查看,并与学校沟通,对活动场地升级改造和综合楼室内墙面修缮工程预算作了初步估算,拟定以下解决方案:一是由学校自筹资金修建排水沟、下水井,先解决目前场地积水问题。二是降低小学教学楼前地坪40厘米,铺设厚度10厘米的混凝土地面500平方米,修筑40米两级台阶,资金投入约8万元;对综合楼约950平方米的室内墙面进行修缮,修复室内供电线路,资金投入约10万元。上述两项工程共需资金18万元,由我局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解决。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欧顺钊; 联系电话:139266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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