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23065号建议的答复
梁锦江等代表:
您们在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为村干部购买人身安全意外保险的建议》(按编号第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上级相关部门尚未出台为村干部购买人身安全意外保险的政策文件。另一方面,县财政承受能力十分薄弱,无法安排资金解决村干部人身安全意外保险。
我们会积极向上级反映,建议出台有关政策,激励保障广大村干部担当作为。同时,推动为基层减负,切实减轻村干部不必要的负担和压力。
村民委员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有条件的村,可以根据本村经济收入能力,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是否为村干部购买人身安全意外保险。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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