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霞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维修扶村村委会至官陂头、扶村桥至塘冲河排桥头公路的建议》(按编号第20230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并保障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建议提到的扶村桥至官陂头、扶村桥至塘冲河排桥公路为农村公路Y925线和YB51线,均属黎埠镇人民政府建设、养护和管理。每年初,上级下达的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均纳入我县涉农资金统筹管理。因此,建议:1.由黎埠镇加强道路建设养护;2.由黎埠镇对道路隐患进行核查,并上报养护计划至交通主管部门,待县政府批复专项养护计划后,可纳入专项养护工程进行修复;3.由黎埠镇政府组织并广泛发动沿线村委、受益企业、群众和挂扶单位捐资助工,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对公路进行维修。
据悉,扶村桥至塘冲河排桥头公路维修项目已纳入黎埠镇“十四五”规划,计划将该道路维修项目纳入相关线路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附加项目中,并拟在塘冲段进行道路拓宽及对损毁严重的路面进行修补。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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