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贤文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森林防灭火的建议》(按编号第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查处打击和责任追究力度
为做好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打击和责任追究,县公安机关结合“2023 猎火”专项行动,扎实做好调查查处工作,依法严肃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加强对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案件的指导。我局积极督促指导乡镇综合执法部门加大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配合做好案件鉴定,从严从快做好案件查处办理。
为加强宣传教育,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等协调联动,积极深入林区、镇村、学校、生产经营单位等,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通过新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教育震慑作用,真正做到以身边鲜活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
二、加强森林防火源头管控
县应急局、县林业局以及各乡镇政府坚持抓紧抓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扎实做好源头管控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综合治理体系作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格落实县政府《森林禁火令》,划定责任区,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期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在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灭火临时检查站、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点,安排专人监管,做好进山人员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二是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我县禁售烟花爆竹,加强源头管控,坚决把火源堵在林外,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三是消除源头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除神坛社庙森林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专项行动,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等,清理林区火灾隐患,严防引发森林火灾。
三、强化工作责任
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事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近年来,各乡镇政府和公安机关也加大了对失火烧山者的处罚,森林火灾已逐年减少。“森林防灭火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压实基层责任,是为了提高干群对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重视起来,落实好来。
根据《清远市进一步提升基层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清森防指〔2023〕3号)精神,为加强基层森林防灭火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构建“基层群防群治,末端发力见效”的长效机制,将森林防灭火责任措施向基层延伸,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 、打早小”的森林防灭火“阳山经验”,推进2023年度乡镇森林防灭火“六有”建设和行政村“九个一”建设,着力构建“预防在村组、扑救在乡镇”的基层防灭火工作机制,从而实现森林火灾“打早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现阶段我们还需对照自身不足做好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待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越来越高,基层工作压力自然会减轻。希望各级政府和部门及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将森林防灭火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四、加大经费投入
2022年以来,我县加大资金投入,共投入669.71万元,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应急装备设备建设,充实了基层扑火救灾的物资和装备,提升了基层处置初发火情的能力。其中,投入252.83万元开展采购了对讲机、基地台、车载电台、指挥调度平台、指挥扑救电子地图(智能扑火指挥仪)等一批应急装备设备,配给县镇村三级使用;投入153.68万元采购159台无人机配置到159个村委会;投入75.2万元购置扑火装备及队员应急防护装备;投入188万元购买风力灭火机等一批扑火物资并下发到各乡镇政府和林业站,充实了基层的物资储备。此外,为了加强森林管护,我局此前已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建设16个森林防火监控点,有助于做好森林火险监控。
2023 年上级分别下达我县“2023 年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及“森林防火补助-森林火灾早期处理能力提升”相关资金,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我局将与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对接工作,研究、制订资金使用方案,致力提升森林防火工作的整体防控能力。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林业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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