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雪琴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修复青莲镇江佐村水利堤坝的建议》(按编号第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于5月8日组织县高标办相关专家联合青莲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对青莲镇江佐村水利堤坝进行实地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进行了专门研究。
经调研确认,2022年,我局在青莲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700亩,项目区已包含江佐村。且项目业主青莲镇人民政府拟对您提出的江佐村水利进行改造、修复,以早日完成青莲镇江佐村水利设施,解决农田灌溉用水问题。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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